17日,山东大学举办“骨刻文与世界早期文字比较研究座谈会”,来自全国的专家们对骨刻文进行了认定和推断,并阐述了骨刻文的重要意义。

与会专家们观看了骨刻文实物标本和部分草根腐蚀、虫蛀、骨花等自然形成的骨头标本及新仿刻的骨头,并对骨头进行了简单的年代鉴定。专家们主要对骨刻文与良渚文化文字、彝文、水文和世界其它地区早期文字进行比较分析,并为骨刻文发现的重要意义提供了依据。

山东大学美术考古研究所所长刘凤君是最早提出骨刻文是“中国早期的一种文字”、“是甲骨文的主要源头”理论的考古研究专家。在座谈会上,刘凤君称,经过其在全国各地的调查研究后,在2010年他提出骨刻文的年代距今在3300-4600年之间,在2016年根据更详实的资料认定骨刻文产生和流行使用的年代距今约在4600-2500年之间,如果单从山东地区来讲,骨刻文经过了大汶口文化晚期,岳石文化和商代的早中期,这样骨刻文的年代下限直接与甲骨文年代衔接。

“骨刻文年代下限的确定,可以证明其是甲骨文的主要源头,骨刻文、甲骨文是一脉相承的。”刘凤君认定骨刻文是继承仰韶文化、陶器符合和大汶口文化发展起来的,这样就确立了陶器符合-骨刻文-甲骨文-金文的远古文字发展历史。“说骨刻文是甲骨文源头,是因为骨刻文与甲骨文传承发展关系可从发现,甲骨文始自盘庚时期,大约距今3300年左右,是骨刻文中晚期发展出来的专供商王室宗教祭祀用的一种新类型文字;骨刻文中晚期的钻灼占卜刻辞为甲骨文所继承;骨刻文的成行布局影响甲骨文,并发展成为中国文字主要的书写布局形式;骨刻文的象形字对甲骨文有直接影响,龙、凤和鹿等字在骨刻文和甲骨文的演变过程,可清楚地看出两者的传承关系。最终结论是,甲骨文是骨刻文发展到中晚期出现的一种成熟文字,也可视为骨刻文发展出来的一个新类型。骨刻文仍继续使用到两周时期。”

与会专家认为,探索文字起源,目前可靠的依据还是甲骨文,但是目前考古学界的研究成果也显示,人工刺刻文字的行为其实是早于甲骨文很多年出现的。至于骨刻文的年代问题,与会专家们认为,通过对骨刻文的刻字的不同色彩,以及刻字与自然蚀裂的对比,骨刻文的刻痕与骨头表面的自己形成的痕迹不同,可以认定骨刻文的骨头年代是符合的。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师文静 王光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