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骨刻文是甲骨文的源头不是骨花

文/刘凤君 新华社 2009-10-21

▲龙山文化石镞刻文“豕”字

▲大汶口文化陶猪鬶

▲龙山文化石镞刻文“犬”字


临淄出土龙山文化石镞刻文释读

今年年初,我的学友张教授郑重地把他1993年从民间采集到的一件龙山文化石镞(上图) 送给了我。据了解,这件石镞出土于临淄皇城龙山文化遗址。这件石镞我曾在去年出版的《昌 乐骨刻文》中介绍过,上面阴线刻两个字。张教授希望我尽快解读出来,公诸社会。

这两个字是图画象形字,分上下排列。上是“豕(猪)”字,下是“犬”字。

“豕”字的造型很生动。嘴巴长长,身躯浑圆,根根鬃毛清晰可辨,腿作行走状,最具特点的是它的短尾,适度下垂。显然是一头家庭喂养的猪的形象,与河姆渡文化阴线刻陶猪和大汶口文化捏塑陶猪的造型十分接近。而商代甲骨文“豕”字和周代金文“家”字的偏旁“豕”字,很容易看出是从石镞刻文发展来的,并开始向符号简化,趋向规范统一。《说文解字》解释:“竭其尾,故谓之豕。”

“犬”字的造型也很生动。似长有利齿的大嘴张得格外传神,身躯修长而又几曲弧线,看上去透视布局不甚准确的肢腿也显得较有力,长长向上弯曲的尾巴,把犬修长有力的身躯巧配得特别精神。虽与大汶口文化陶犬的造型相差较大,但甲骨文的“犬”字与它很接近。同样,甲骨文的“犬”字缺少石镞刻文图画的逼真,逐渐变成较为统一的符号象形字。《甲骨文字典》引《解字》:“象犬形,以瘦腹及长尾拳曲为其特征。”《说文解字》:“孔子曰,视犬之字,如画狗也。”

大汶口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关于猪和狗的造型艺术经常被人们津津乐道,而且两个文化的大墓中经常发现作为墓主人财富象征的猪和狗的下颌骨。如诸城呈子33号墓,属于龙山文化时期,随葬13件猪下颌骨;泗水尹家城龙山文化晚期大墓,随葬了20多块狗的下颌骨。认真分析比较,临淄皇城龙山文化石镞所刻豕和犬应是一笔远古财富的记录:一方面,这件石镞作为武器,可能是一男子墓中的随葬品。其上刻画的豕和犬二字,应和其他墓随葬的猪或狗下颌骨一样,是墓主人财富的记录和象征。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当时物质交换的凭证或信物。谁持有这件石镞,谁就有一豕一犬的物质财力。这件石镞质地纯净,制作精致,刻文考究,具有这方面的特殊用途。再一方面,石镞是男子的持有物,这时期已进入父系氏族社会盛期,这件物品也有可能是男子向女子求爱付出的物质条件,可能演绎过一段爱情故事。


对“昌乐骨刻文多是骨花”一说的解释

对昌乐骨刻文是人工刻的还是自然形成的认识,开始就有较大分歧。作为认识问题,这是很正常的现象。现在已很少有人再提草根腐蚀和虫蛀的问题。日前有人提出昌乐骨刻文可能是自然形成的骨花。今年8月20日,昌乐县因连续发现了骨刻文、石祖林和首阳山岩书这三大远古文化奇迹,专门成立了昌乐历史文化研究会。在成立大会上,王宇信教授明确提出“昌乐骨刻文多是骨花”。至目前为止,虽没有见到王教授发表的文字资料,但影响较大。我认为王教授的提法值得我深思,特作两点解释,敬候指教。

其一,2007年至2008年上半年,我对昌乐骨刻文的发现和研究经过充分准备,2008年7月30日以后,我几次邀请山东和北京的专家前往昌乐等地观看分析骨刻文。2008年7月30日王宇信教授等人应我邀请,前往昌乐观看和座谈骨刻文,他们观看了七八件我鉴定为较好的骨刻文,大家基本赞同我的意见,认为是一种早期的文字。在这前前后后,在潍坊至济南的范围内,发现了数百件龙山文化时期的骨刻文,都是我认真鉴定后确认的。我都在高倍放大镜下观察过,确是人工刻画的。王教授观察的几件和数百件相比太少了,我希望王教授抽暇再多看一部分。

其二,首阳山岩书发现后,我曾发表过小文《中国早期文字的互证》。我认为首阳山岩书第一期和骨刻文一样,都主要是龙山文化时期的文字。多数造型很繁杂,与骨刻文雷同,石壁上的岩书是人工刻画的不容置疑,骨刻文的造型也和这件石镞刻文一样不可能自然形成。这些造型多有规律可循,是人类美的创作。再说,我作为一个考古工作者,带学生田野实习时,在其他地区古文化遗址也挖出过许多块半石化的骨头,没有人工刻文,也没有“骨花”现象。这一地区是早期文字产生和使用的地方,出土的骨头上有刻画文字,这些文字属图画象形字,虽和甲骨文差别较大,但它是甲骨文的源头而不是骨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