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文字骨刻文的发现与研究

刘凤君

(山东大学美术考古研究所  济南 250100

 骨刻文是我在2005年3月发现并命名的,是中国早期的一种文字。

广泛分布在今天的山东、江苏、河北、河南、陕西、甘肃和内蒙等省、区。产生和使用的时间距今约4600—2500年。目前已发现近2万块骨刻文,约3000一4000个字符。有的一块骨头上刻100多个字,主要是象形字和指事字。其布局主要是比较自由的组合布局,字体造型较有规律,也出现了成行布局,并发现一部分凿灼占卜刻字的骨刻文。骨刻文是甲骨文的源头。骨刻文的发现,将改写文字史,证明中华文明五千年不容质疑。

 

关键词骨刻文;年代;章法布局;字体造型;甲骨文源头:改写文字史

中图分类号:K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733(2017)03-0000-00

 

一、骨刻文的发现与定名

笔者习练书法,更钟情临摹商周甲骨文和青铜铭文。自2003年开始,笔者进行“中国早期文字与书法艺术”的专题调查与研究,在搜集甲骨文和金文资料以及史前双墩文化、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等时期的陶器符号资料过程中,有一个问题经常令笔者深入思考,就是双墩文化、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等陶器符号都距今约7000-4500年,而甲骨文最早距今约3300年左右,在其相距1000多年的时间里,虽然也有零星报道考古发现的龙山文化、夏文化和岳石文化等遗址出土的陶器、陶片和骨头上刻划的符号,也有人认为是文字,但基本上还是一个文字空白期。笔者相信这个时期肯定不是空白,应该有一种文字或符号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那就是甲骨文的源头。为此,寻找这个时期的符号或文字就成了笔者课题研究中的主要内容。机遇有缘,此想法很快成了现实。

2005年3月,笔者在济南鉴定文物爱好者收藏的一块有刻划的小骨头。根据多年的考古和鉴定经验,当时笔者认定:“这是史前的一块骨头,上面刻划的应该是字,这是一件很重要的文物,是中国早期的文字。” 2007年7月,笔者鉴定昌乐县收藏的一批有刻划的骨头,也认定并及时公开宣布:“这是山东龙山文化时期的遗物,距今约4500-4000年,属东夷文字,是中国早期的图画象形文字。它与安阳殷墟占卜甲骨文不同,是一批记事文字。这批文字的发现也是世界文字史研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它和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

当时笔者认定这些骨头上刻的是一种字。其主要根据有四点:(1)这些骨头上刻写的字符很多,应该是一种文字记事现象;(2)这些刻写文字符号多是人物、动物和植物的图象形符号,“书画同源”在这里得到了印证;(3)这些刻写文字符号的布局和结构有规律可循,有些偏旁多次重复出现,已经出现成行刻字,有的几个字,有的十几个字,辞章已经出现;(4)近几年在昌乐县周围的桓台[1]、寿光和临淄[2]等县市,以及江苏高邮龙虬庄[3]和西安花楼子[4]等地都发现过龙山文化和岳石文化时期的文字,遗憾的是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2007年下半年到2009年上半年,笔者经过广泛联系和深入田野调查,进一步了解到在山东地区的淄博、济南和陕西关中地区、内蒙古赤峰地区及江苏北部地区的许多远古文化遗址都出土过这种刻有文字的骨头,逐渐认识到这种早期文字是当时淮河流域、黄河流域和辽河流域华夏族和东夷族等远古文化集团共同创造和使用的一种文字。

2008年12月,山东画报出版社出版笔者的专著《昌乐骨刻文》。2008年12月12日《光明日报》发表赵秋丽、吕善锟《昌乐骨刻文破译出哪些信息 或有中国第一“龙”字”》一文,文中说:“在山东昌乐发现的骨刻文比殷墟甲骨文要早1000年左右。这意味着中国古文字的出现时间将大大向前推进,甚至已知的中国文字发展史也有可能发生改变……作为昌乐骨刻文的发现者和鉴定者,刘凤君正全力进行着对这批文物的解码和破译工作。”

发现骨刻文和发现甲骨文的过程一样,都是经过了一个漫长的时间。目前所知,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中国的考古工作者在田野考古发掘中已多次和骨刻文相遇,已多处见有公开发表的资料。当时有的考古发掘者和社会上的文物收藏者认为这些资料有重要意义,可能是文字或符号,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多数人认为这些刻划是草根腐蚀或虫蛀的,有的甚至认为是自然形成的骨花。笔者认为考古发现的这些资料是认定骨刻文为早期文字最直接、最科学的第一手资料。

为了说明骨刻文与虫蛀和草根腐蚀以及骨花等的差别,前几年笔者在田野调查时注意寻找这方面的实物。为了更进一步科学说明这一问题,2010年9月,笔者将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出土的一块骨刻文委托云南大学物理科学技术学院刘强教授做微痕分析。其微痕分析图有三点很清楚:第一,该字每一笔的刻写起笔都用力重,笔画粗,笔划在刻写过程中逐渐变细、变轻、变浅,笔划的两侧都留有运刀刻写过程中的锯齿状崩痕;第二,通过每笔的起笔和收笔、各笔划之间的相互衔接和相互叠压及打破关系分析,这一字的笔划顺序自然,前后排列清楚;第三,这个字是从左向右用右手刻写。很明显是人工刻写的文字。

随着视野的不断开阔和研究的不断深入,笔者逐渐认为把其它地区出土的骨刻文再称为“东夷文字”或“昌乐骨刻文”已经不科学, 2009年9月笔者将其定名为“骨刻文”,开始编著《骨刻文发现与研究丛书》。2010年2月24日《中国文物报》发表笔者《“骨刻文发现与研究丛书”出版的前生与后世》一文,文中详细介绍了“骨刻文”定名的过程和意义。

二、骨刻文年代的初步推断

2007年7月,笔者根据考古类型学的器物类比法和出土骨刻文遗址的具体情况,对昌乐县收藏的一批骨刻文提出了推断其年代的7个根据[5]。目前所掌握的骨刻文资料虽已远远超过当时的数量,但真正有年代可考、或有明确地层关系、或有直接科学类比年代的还是较少。初步统计,主要有以下6处资料比较典型:

1.2009年11月,笔者在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遗址的龙山文化晚期灰坑中采集到一块骨刻文,一起出土的还有龙山文化蛋壳陶片、鬼脸陶足、磨光黑陶片和白陶鬶扳手。2010年5月,笔者出版《骨刻文发现与研究丛书•寿光骨刻文》 时将该骨刻文编号为“寿骨60”[6]2010年1月7日,笔者将“寿骨60”送交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碳14实验室进行年代测定,检测结果为3363±24BP,树轮校正年代为1690BC(68.2%)1625BC。“寿骨60”测试年代距今约3700年[7]。近些年有学者对山东龙山文化的年代提出过疑问,认为其下限可能在距今3700年或3800年左右,而不是距今4000年。“寿骨60”出自山东龙山文化晚期灰坑中,其测试年代对研究山东龙山文化年代的下限也提供了直接参考依据。

2.2011年12月25日,笔者在山东省昌乐县任家河遗址村西河流东岸断崖灰坑里采集到两块刻字骨头,惜皆残。其中一块残长14.1厘米、直径3厘米,能辨认出8个字;另一块残长12.7厘米,直径2.1厘米,能辨认出5个字。这次任家河文化遗址灰坑出土的骨刻文字体造型与“寿骨60”风格较为接近,再结合该坑同出龙山文化陶片分析,应是一个龙山文化时期的灰坑。

3.1985年至1986年,考古工作者在长安花楼子遗址陕西龙山文化地层中出土12件刻字骨。

4.1996年至1997年,淄博文物局等单位联合发掘的山东桓台县史家遗址岳石文化祭祀器物坑出土两件刻字骨。

5.采集于济南市章丘冯家遗址的“龙骨1”,与1984年发掘济南大辛庄遗址时,在商代中期至商代晚期前段地层中出土的一部分鹿肩胛骨相同[8]“龙骨1”出土地点距大辛庄遗址仅有20公里,同样应属商代中期或晚期前段的作品[9]

6.自1953年以来,考古工作者发掘郑州二里岗商代中期城址时几次出土刻字骨[10]

另外,笔者在调查山东省境内济南至潍坊一带的古文化遗址时发现三种情况值得重视:一是发现出土骨刻文的遗址多是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和岳石文化及商周遗址;二是一般小遗址不见,多发现在几十万平方米以上的大遗址中,这些遗址有的已被考古工作者确认为城址;三是发现骨刻文的遗址并不是全部遗址上都能发现骨刻文,而是只在其中边长100米或200米的生活遗址范围内才有发现。这说明骨刻文的年代虽说主要流行在龙山文化时期,可能大汶口文化晚期已经产生并开始使用,一直延续到岳石文化和商周时期[11]

笔者主要以年代较清楚的以上6处骨刻文为基础,再对其它骨刻文进行年代类比分析,进一步认为骨刻文产生和流行使用的年代距今约4600-2500年之间。

三、骨刻文的章法布局

骨刻文刻骨多数一块骨头上刻写1-5个字,刻10个字左右的也占一定数量,10个字以上至几十个字的骨头也有一部分,“临骨3”和“临骨5”都刻写近百字。其章法布局应是一种顺其自然、又有初步开始形成共识的自由舒适型。大约有三种布局:单字布局、组合字群布局和成行布局。

1.单子布局,是在一块骨头上只刻一个较大的字,或有的虽在一块骨头上发现数个字,但其中有的字单独刻在一个空位上,与周围其它字缺少密切联系,这是一字一局。“昌骨1”和“龙骨32”上有些字是这种组合的代表。

2.骨刻文的组合字群布局很有特点,可初步分为字符组合和字符与图画符号组合两种形式:

第一种,字符组合,是指在一定空位上,中间刻一至几个字符,周围再刻写一些字符。“昌骨9”比较典型,正面下半部有一组很完美的指事组合字符,中间有一惊恐万状的野牛类动物,身体收缩、前肢抬起、作吼叫状,旁边有一类似鹿的动物正在逃窜,周围有数人作围追状,各有动态。综合分析,把它们作为一组字符来释读最为接近它原初的意思,这可能是一次狩猎活动的具体记录。

第二种,字符与图画符号组合,可以“昌骨7”为例说明。该骨中间刻划的组合较复杂,可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分似是一幅图符,又可分为左右两小部分:左部刻划得较乱,从较多的竖长刻线分析,可能表示一片茂密的植物,也可能是一种意想的自然环境;右上部是一个中心近似圆型的字符,中心周围刻划几条长线,各条长线上亦刻1-5条短线。下部分刻写5个清晰的字符,应是对上部分的解释。

类似于骨刻文的字符与图画符号组合,在其它地区发现的早期文字中也有很典型作品。如2013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整理浙江省平湖市庄桥坟良渚文化遗址出土的两件石钺时,发现上面有刻写文字。其中一件在背面刻写了一小行规整的字符,惜已模糊。两件正面的刻划都分为两部分:其中占面积较多的是刻划图符,在一侧或左、右两侧刻写有字符[12]。这里刻划的图符,可能是一种写实或一种意象,周围的字符是对其说明和解释。江苏省高邮市龙虬庄陶片刻字,也是这种内容和布局,同样分为左右两部分:右边自上而下刻划4个物象图符,左边自上而下相对应地刻写4个字符。这4个字符可能各自注释着相对应图符的名字或相关内容[13]

这种字符与图画符号组合的布局,也是世界其它地区早期文字共同的特点。古埃及象形文字、两河流域苏美尔的象形文字和楔形文字、古印度的图章文字和时代较晚的中美洲地区早期文字等,都可以找到这种文字组合。如古埃及象形文字大约自公元前3500年起逐渐形成,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体系之一。通常刻在庙墙、墓碑、墓室铭文和雕像等石质材料上,也有的刻写在陶片和木板上。特别是在石质上刻写的铭文,多数都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刻写墓主人的名字、头衔、今生与来世生活和丧葬铭文等;另一部分是墓主人的肖像等内容[14]

20世纪20年代英国考古工作者在巴基斯坦发掘的哈拉巴(Harappa)和摩亨佐·达罗(Mohenjo-daro)等遗址,发掘出土2000件刻有文字的遗物,共计字符500个,其年代约在公元前2350-前1750年。这些文字多数刻在用石头、象牙、红铜和陶土制作的方形或长方形的图章上。其中方形图章上的刻写多分为上下两部分,下部分常阴刻独角兽、象、牛和虎等物象,上部分自右而左刻铭文,通常被人们称为“图章文字”。周有光先生分析这些文字时说:“印度河文字是一种图形符号,可是已经‘书体化’了。”[15]

起源较晚的中美洲地区早期文字也很有代表性。公元前1500-前400年左右的奥尔梅克文明,被认为:“是中美洲各大文明的母体,而且很可能也是包括玛雅文字在内的中美洲各大文字系统产生和发展的源头。”[16]出现于公元前500-前400年的拉文塔第13号纪念石碑,略呈圆形,中间刻划一人作行走状,右边手下的“两个字很可能是人名符。人物左方的那个脚印表示的可能是某种动作,应是一个动词。这幅作品经常被文字学家们作为中美洲地区最早的文字证据而加以引用。”[17]

古埃及象形文字、苏美尔象形文字和楔形文字、中国骨刻文和古印度图章文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四大文字体系。这四种文字体系有其共同的特点:其一,都出现在纬线30度左右,这一东西漫长的气候温和地区最宜于人类生存发展;其二,都出现在大河流域的中下游地区;其三,这些地区当时都经济发展、文化相当繁荣、社会进步很快。这是我们今后研究早期文字产生和发展应重视的课题。

骨刻文是中国早期的图画象形文字,也是对“书画同源”理论的最好解释。骨刻文发展到晚期,许多字开始慢慢地向简易文字符号演变。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向俗体文的演变和苏美尔文字的象形文字向楔形字的演变,似乎也经历了类似的造型转换。这种变化可视为人类早期文字创造和发展演变的一种规律。古埃及的图画象形文字产生的较早,大约距今5000多年,但他们的文字和苏美尔文字以及古印度图章文字都早在公元3、4世纪以前就逐渐消失了。所以,中国文字自骨刻文以后,经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至今天的楷书,传承有序,一脉相承,是研究人类思想文化发展的唯一的一份历史时间最长、发展序列最完善的文字。

3.骨刻文出现的自上而下或横向成行布局非常重要,它是认定为中国早期文字的主要根据。值得说明的是,这种成行布局很难和今天的成行书写相类比,其初始成行布局只能是大体的、接近的。“临骨2”是一块腿骨,在骨面的正中间刻写一横行,可能是自右而左,其字体造型右起一字较复杂,向左4个字逐渐减笔刻写,最右边一字又最复杂。中间的4个字虽逐渐减笔刻成,但复杂字的中心主要结构基本不减。“昌骨4”是一件牛肩胛骨,在骨臼面上刻一竖行5个字,惜开头第一个字已残损,这是骨刻文中比较标准的一竖行字。这种成行布局的出现和逐渐发展,说明骨刻文已是具有辞章意义的文字。

四、骨刻文的字体造型分类

笔者根据所掌握的骨刻文资料分析,骨刻文字体造型大体可分为写实物象型、主干分枝型和中心圆型或近似圆型三大类[18]

第一类,写实物象型。写实物象型骨刻文字主要是指人物和动物或近似人物和动物的符号型。这类字表达的意思可能主要是记录人们和各种动物的行动,也可能延伸到人类的思维活动以及与自然界的各种关系。“赤骨4”原刻写许多字,惜大多都已腐蚀不清,在中间下部还有一字符保存较好,似为一个装饰华丽的人,这人可能是巫师。如从圆圆的头部刻划的辐射线分析,这个字又像类似后面谈的中心圆型字,如果把它看作象形“人”字,这人可能是具有沟通天地能力的太阳神。

第二类,主干分枝型。这种字体造型很特殊,前后期皆有。其造型主要是由一根粗长主线为基础,然后在粗线的左右两侧分刻出一些短细线,类似于树枝形。仔细分析可以看出,它与今天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特别是彝族所用文字相雷同处较多。在彝文的起源中就有“树枝文字”一说[19]。分析骨刻文这种字体造型,可能主要与其记录数字和植物以及自然环境有关。这类字的创作指导思想和苏美尔楔形文字有些相似。苏美尔楔形文字多是与数字有关系,有的是指独立的实物,如太阳、动物和奶制品等;有的是计量单位,用以计数谷物、奶酪和鲜鱼等。计量单位的字符通过一些差别,表示数字的递增或递减;有的则是用于范围和面积等[20]

第三类,中心圆型或近似圆型类。此类不但前期发现较多,而且后期的明显多于前两类。其基本造型有三种:一种是中间有一个圆形或近似圆形的中心,周围向外辐射几根弯曲的线;另一种是中间有一较大的近似于圆形或方形的中心,周围向外刻划很多较密集的线,有的线上还刻划细线;再一种是中间刻划类似眼睛一样的椭圆形,两头尖长,椭圆形的左右两侧仅刻划几根细短线。这种骨刻文多出现在晚期,如果和甲骨文混放在一起,很难分出谁是骨刻文,谁是甲骨文。

第三类骨刻文的造型与文献记载的仓颉造字很接近。《说文解字叙》云:“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鸟兽踩地,掌指形成的痕迹,很接近这类骨刻文。这类骨刻文也可能是远古人类对太阳崇拜的记录刻写。崇拜太阳而留下的各种艺术符号,在世界各地都有发现,我国的岩画及新石器时期彩陶绘画和陶器刻划纹饰中经常见到太阳纹。这类骨刻文的造型与太阳光射的现象接近,不排除它有可能是对太阳的崇拜和记录,也有可能是对自然界常见鸟兽之迹等的描述。两河流域苏美尔人的象形文字中经常见到太阳形的字,苏美尔人“表示太阳就画一个太阳,可是苏美尔人强调太阳的光芒,不强调太阳的圆形。跟其他文字一样,太阳的图形起初表示太阳,后来表示一天或者一段时间,又发展为表示天或神。表示天或神的时候,为避免意义想混,另画一个初出山凹的旭日表示太阳或者一天。”[21]

为了进一步分析验证笔者提出的骨刻文三类字体造型,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自然科学)专设“骨刻文的计算机辅助分析技术研究”课题,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潘荣江教授负责这一课题,并指导他的研究生重点“采用改进的zernike矩对骨刻文图像进行形状特征描述,然后利用支持向量机方法对骨刻文图像库进行分类处理。”[22]参照笔者“提出的主干分枝型和中心圆型或近似圆型的分类标准,对骨刻文文字进行了分类,并取得了良好的分类效果,为以后继续研究解析骨刻文提供了一种比较有效的思路”[23]。该研究也“展现了骨刻文的造字规律,验证了刘凤君教授提出的分类标准的正确性。”[24]

五、骨刻文是甲骨文的主要源头

骨刻文与甲骨文的传承发展关系可从以下五个方面分析:

1.甲骨文产生于骨刻文的中晚期

骨刻文与史前陶器符号有着密切的传承关系,特别是与距今6500-4500年的双墩文化、小河沿文化和大汶口文化陶符关系更密切。

目前发现商代甲骨文的地点主要有安阳小屯和济南大辛庄商代遗址。济南大辛庄甲骨文出土在商代晚期地层中[25],安阳小屯出土的甲骨文一般认为是盘庚迁殷至纣王270多年的时间内。甲骨文如始自盘庚时期,距今约3300年左右,大约产生于骨刻文的中晚期。我们可先粗粗构划出这样一个源流传承关系:双墩和大汶口文化陶符与骨刻文、甲骨文、金文属直接的一脉传承关系。

2.骨刻文和甲骨文都以骨头为刻写载体

骨刻文所用骨料以牛骨、猪骨和人骨为主,还发现少量的象骨、虎骨和鸟骨。淮河流域和黄河流域龙山文化时期的骨刻文,刻写前多不做刻削处理和修饰,龙山文化晚期以后的骨刻文做刻削处理和修饰的逐渐多起来,多是对动物腿骨和肋骨及人的肢骨和肋骨的两头修理整齐。辽河流域小河沿文化和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的骨刻文,多制作成短柄箭头和长条形状,有的制作成骨刀和骨锥等形状。

甲骨文虽仍用很多的牛、马、羊、猪、狗、鹿、虎等腿骨和肋骨,但最常用的是龟腹甲骨版和动物的肩胛骨。龟腹甲骨版用量很大,而且龟多产自南方。根据卜辞记载,商代所用的龟腹甲骨版主要是靠诸侯国进贡来的[26]。甲骨文所用骨料在凿钻之前需细心修正,这是和骨刻文的区别之一。

骨刻文在刻字之前,从所见骨头拿来即用,发展到部分处理修整,后到甲骨文规范为主要用修整精致的肩胛骨和龟腹甲骨版,而且龟都是南方进贡的。这是一个自身的发展演变过程,说明骨刻文和甲骨文源流传承关系非常密切。

3.骨刻文中晚期的凿灼占卜刻辞为甲骨文所继承

在骨头上凿槽烧灼的占卜祭祀活动,可能起源得较早一些,但占卜祭祀之后把占卜祭祀的内容和结果用文字刻写在同一块骨头上,应始自于骨刻文。出自济南市章丘龙山镇冯家遗址的“龙骨1”是一块鹿的肩胛骨,其正面上部排列着5个刻凿的横长方形槽,还看不出甲骨文卜骨凿后再钻的痕迹。只凿不钻,这是“龙骨1”与甲骨文卜骨的差别。“龙骨1”刻凿的5个横长方形槽的上部2个槽内底有明显烧灼痕。肩胛骨下部虽残缺,仍残存10个刻写文字符号。与“龙骨1”近似的经过刻凿并经烧灼的动物肩胛骨,如1984年发掘大辛庄遗址时在商代中期至商代晚期前段地层中出土的卜骨,主要有鹿、羊、猪、牛等肩胛骨,没有龟甲骨。卜骨多砍削臼骨凸起角棱,砍削骨脊,多作圆坑凿,分布密集,无规则,与“龙骨1”的刻凿类同[27]“龙骨1”的出土地点距大辛庄遗址仅20公里,亦属商代中期至商代晚期前段的作品。“龙骨1”的风格直接为甲骨文所继承。

4.骨刻文的成行布局直接影响甲骨文

前文已经比较详细地论述过骨刻文的布局,主要有单字布局、组合字群布局和自上而下或横向成行的布局。甲骨文的布局继承了骨刻文的成行布局,且发展得更为完美。甲骨文以顺书竖行为主,又多自右行起读,亦有自左行起读者,横向成行刻辞者亦常见,多自左向右顺读。这种成行布局,始自于骨刻文,成熟于甲骨文,并发展成为中国文字主要的书写布局形式。

5.骨刻文的象形字对甲骨文有直接影响

骨刻文的造字主要有“六书”中的象形和指事两书。笔者将骨刻文字体造型分为写实物象型、主干分枝型和中心圆型或近似圆型三大类。这三类字体都有象形的造字规律和指事的内在造字规则,多首先是象形,在此基础上再深入到指事内容。

指事在骨刻文的造字规律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往往象形物象只是形式,而要达到一定指事目的才是主要的。起初,刻写一个物象并不一定是直接指的这一物象。骨刻文中有许多树枝形的字,它不一定指的就是树或树叶,而可能指事着某一数字。在一定条件下,一个“豕”的象形字,它不一定就是指的哪头猪,而可能指事着谁具有一头猪的财富。

仔细分析甲骨文的字体造型,不难发现骨刻文的象形字对甲骨文产生的影响非常大,有许多象形字可以清楚地看出两者的传承关系。如“昌骨1”和“寿骨60”的“龙”字,龙形象之生动,令人叹绝。它整体作侧视状,有一个硕大的头,头顶长有粗长弯曲的角,身躯修长有几度弯弧,尾巴粗长有力,尾端向上翘起,肢、爪坚强而有张力。商代甲骨文中的“龙”字很多,但由于甲骨文已演变为成熟文字,多渐趋符号化,龙也多演变成仅剩概括的头、粗壮的身子和细长的尾巴,但仍能看出是在骨刻文“龙”的形象基础上简化而成。

骨刻文中“凤”和“鸟”字很多,凤是真实动物的摹写,还是对“鸟”字的升华,在“鸟”字的基础上拓展装饰而成?这是我们需要请教专门科学家的问题,切不可随意否定当时有龙形象和凤形象动物存在的可能性。“昌骨2”和“临骨28”中的“凤”样字,多是高冠殊荣、圆目修颈、华丽长尾,形态富贵华美。商代甲骨文中的“凤”字,虽已概括成仅有高冠和蓬展的羽毛,但明显可以看出它是在骨刻文基础上演变为简易的文字符号。

“寿骨6”和“昌骨8”中的“鹿”字,鹿昂首徐行作侧视状,鹿角雄壮华丽,躯干健美修长,动态和谐自然。后边的尾巴高高翘起,与昂起的头、尖长的角十分对应。商代甲骨文中的“鹿”字多呈正视静态状,突出的角仍保留得较完美,多数躯体已变成一条短粗的弧线,下部不再是四肢运动,而仅剩两条直立的腿。其虽没有骨刻文那样写实,但骨刻文的“鹿”字是甲骨文“鹿”字的祖型,其演变过程很清楚。

综上所述,甲骨文是骨刻文发展到中晚期出现的成熟文字,可视为骨刻文中晚期发展出来的一个新类型。其归商王室祭祀专用,主要用龟腹甲骨版和动物肩胛骨作为刻写载体,由贞人专门刻写完成,而且前后程序规范有序,这一点可作分析研究骨刻文时参考。

六、骨刻文和良渚文化文字共同印证中华文明五千年

笔者一直认为“骨刻文是中国早期的一种文字”,因为笔者相信“长江下游地区的良渚文化时期也可能已经产生文字。”[28]良渚文化是否已经出现文字,这也是自上世纪以来学术界极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1974年江苏省吴县澄湖良渚古井出土的鱼篓形陶罐上横向刻写的4个字符,引起了学术界极大重视[29]。有的学者明确提出:良渚文化的刻划符号“基本上已脱离了具象的图画阶段,而进入了抽象性质的文字阶段。”[30]浙江省平湖市庄桥坟良渚文化遗址出土的两件石钺也刻写文字,而且是字符与图画符号的组合布局。良渚文化已是有文字的时期,只是有待专家们今后进一步分析研究刻字石钺和刻4个字的陶罐出土在良渚文化什么时期的地层里或遗迹里面,以进一步科学推断良渚文化文字出现和使用的具体年代。

骨刻文主要是刻在各种骨头上的文字。骨刻文时期虽然也发现了一些刻写在陶器和陶片或石器上的文字,但为数极少,和目前所见骨刻文的数量相比还不到1%。所以,北方地区这时期的文字是骨刻文时期,骨刻文是甲骨文的主要源头,这是骨刻文与良渚文化文字的主要差别。目前所知,良渚文化文字主要刻在陶器和石器上,现在发现的两件刻字石钺和刻4个字的陶罐等,可能是良渚文化中晚期作品。因还缺乏对良渚文化文字系统的整理和综合研究,良渚文化文字以后至甲骨文产生之间1000年左右的这段时间发展和延续还不清楚,其对甲骨文可能产生过间接影响,但目前所见几件良渚文化器物所刻文字还不是甲骨文的直接源头。

骨刻文和良渚文化文字都是中国早期文字,南北互证,相益增辉,共同将中国文字史提前了1300多年。今天的黄河流域和淮河流域也正是傅斯年先生在1935年提出的东夷和西夏两大文化集团的活动区域[31],《史记》等文献记载的黄帝、炎帝、蚩尤和他们的继承人尧、舜、禹等,都主要活动在这一时期的这些地区。良渚文化是当时长江下游地区相对于东夷和华夏两大文化集团较独立的另一文化集团,应是20世纪40年代徐旭生先生提出的华夏、东夷和苗蛮三大集团中的南蛮文化集团[32]。目前所见早期文字,骨刻文使用的范围广及淮河、黄河和辽河流域,这些流域可分为三个早期文明发展区,即东夷、华夏和东北辽河文明区。广大的南方地区,除良渚文化文字外,因为彝文和骨刻文关系很密切,西南苗彝地区也应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早期文明区。我们可根据早期文字产生和发展的实际情况,把中国早期文化发展较快的地区分为东夷、华夏、南方良渚文化(南蛮)、西南苗彝和东北辽河五个早期文明发展区。这五个早期文明发展区文字的发现与研究,把长期以来关于中国高度发展文明的研究和争论引向了深入,也把长期以来关于中国文明起源和产生问题的争论,从文明起源的时间和地点及产生文明的主要内容作了实实在在的诠释,把这段传说历史实证为有文字记载的历史。

学术界一般把文字的产生作为衡量文明的最重要标志。大约距今5000-4000年间,世界其它地区先后出现了古埃及文明、苏美尔文明、古印度文明,这三个文明地区都产生了文字。我们传统认为中国文字始于距今约3300年的甲骨文。所以,国内外学术界有人怀疑中国是否真正有5000年文明发展史,认为出土甲骨文的“小屯殷墟文化,便是中国文明的诞生。”夏鼐曾很风趣地回答过这一问题:“小屯殷墟文化是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如果这是中国文明的诞生,这未免有点像传说中老子,生下来便有了白胡子。”[33]甲骨文是成熟的文字,中国文字在甲骨文之前肯定有一个漫长的产生和发展阶段。唐兰先生早就指出:“远在夏以前,至少在四五千年前,我们的文字已经很发展。”[34]中国早期文字骨刻文和良渚文化文字的发现,使前代学者们的夙愿变成了现实,充分证明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的文明古国之一,中华文明5000年不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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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凤君(1952-),男,汉族,山东大学美术考古研究所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考古学、美术史、古文字、书法史

《档案》2017年第3期